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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二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
发布者:曹丹丹  发布日期:2021-04-20 查看:369 次
主要工作要求如下:
各教学单位:
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、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,深入推进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教高〔2019〕8号)和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计划的通知》(豫教高〔2019〕166号)等文件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类型
此次申报立项的一流本科课程包括线上一流本科课程、线下一流本科课程、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。
(一)线上一流课程。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,突出优质、开放、共享,满足学生线上学习需求。
(二)线下一流课程。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,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,重塑课程内容,创新教学方法,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、主渠道、主战场作用。
(三)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。主要指基于慕课、专属在线课程(SPOC)或其他在线课程,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,结合学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,安排20%—50%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,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、混合式教学,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“金课”。大力倡导基于国家、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。
(四)社会实践一流课程。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,通过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、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、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,推动思想政治教育、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,培养学生认识社会、研究社会、理解社会、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,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。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、实训课程,配备理论指导教师,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,学生70%以上学时深入基层,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。
二、申报条件及要求
(一)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我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,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、公共基础课、专业课以及通识选修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、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。
(二)申报推荐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,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,具有鲜明特色和良好的教学效果。此前参加过首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但未获得立项的课程,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,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。
(三)除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外,申报课程还应在教学理念、课程目标、课程内容、课程设计、课程管理与评价等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,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,具体要求见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教高〔2019〕8号)文件(附件1)。
(四)申报课程一般应为独立课程,不能以系列课程等形式打包申报。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,原则上主讲本门课程1/2以上的学时。鼓励高级职称教师带头建设金课、讲授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。
(五)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要求至少提供一个学期的线上学习数据;线上课程至少录制一个章节的教学视频,并保证能于9月份正式上线,投入使用,其他线上教学资源可在后期建设和使用过程中逐步完善。
三、申报程序
此次申报工作按照教师申报、学院初评,学校组织专家择优遴选的程序进行。
(一)教师申报。各任课教师要按照申报要求和条件,对标一流课程建设标准,认真准备申报材料。提倡高级职称教师充分总结课程建设成效,带头积极申报。
(二)学院初评。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院专业布局和课程建设规划,对申报课程建设质量进行评价,择优向学校推荐优质课程。
(三)学校评审。学校根据各学院、各类型课程申报情况,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质量进行评审,确定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对象。
(四)学校将从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中择优推荐参评省级、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。
四、申报材料
(一)申报材料
1.申报书。课程负责人根据申报课程类型,填写《许昌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》(见附件2),
2.附件材料。按照申报书中第七部分内容——附件材料清单目录,提供相关支撑材料。其中,选择性提供的材料可视情况尽量提供。
(二)提交要求
1.此次申报工作使用“许昌学院教学项目管理平台”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,平台网址为http://xcu.zlgc2.chaoxing.com/(操作说明见附件4)。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20日(周四)前将上述材料上传至管理平台,立项申报书要经学院审核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。
2.提交纸质材料:请各学院将每门课程的申报材料(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册,A4双面打印)及汇总表(附件3)一式1份,于2021年5月21日(周五)前报送至教务处课程建设科(办公楼222室)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课程建设工作,统筹规划、分梯次培育建设各类课程,以一流课程建设引领带动学院课程建设质量的全面提升。
(二)各学院要认真研究学习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教高〔2019〕8号)文件(附件1),指导教师积极申报。
(三)各学院要重点推荐课程团队结构合理、建设周期长、建设成果丰硕、教研教改特色鲜明的课程,对各门课程的申报材料质量严格把关。
附件:
1.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教高〔2019〕8号)
2.许昌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
3.许昌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
4.教学项目管理平台教师操作说明
联系人:白利芬,曹丹丹,电话:2968597
教务处
2021年4月30日
材料提交时间:
2021-04-20至2021-05-27
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:
关于开展第二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