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通知公告>正文

关于开展第二批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
发布者:曹丹丹    发布日期:2021-07-26    查看:322  次


主要工作要求如下:

各教学单位:

为持续推进我校“应用型课程建设计划”,不断加强应用型课程内涵建设和质量管理,根据《许昌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实施方案》(院政教〔2018〕12号)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验收范围

本次验收范围为我校第二批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,具体名单见附件1

二、验收内容

学校主要依据建设方案及所提交的项目建设申报书,按照《许昌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验收指标》(见附件2)课程建设计划的落实情况、建设成效、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验收。

三、验收程序与结论

本次验收工作采取学院初评、教务处审核、专家评审三个环节。综合各部分审核与评价成绩,验收结论分为优秀、通过、不通过三种类型。在建应用型课程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者,经教务处审核,可直接通过验收。

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通过验收:

1.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完成项目总体目标,致使项目不能接受验收评估;

2.预定成果、效益未能实现或成果无实质性价值;

3.提供的验收文件、资料、数据不真实;

4.擅自修改任务书考核目标、主要内容。

、材料报送及要求

(一)报送材料

1.结项申请

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课程的实际建设情况,认真填写《许昌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》(见附件3)。

2.应用型课程建设总结报告

按照《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格式要求》(见附件4),从课程建设理念、课程内容设计、实施过程与方法、课程评价及效果等展开论述。各课程组要按照格式规范认真撰写,将改革过程中的有关材料融入报告,图文并茂。学校后期将编印成册,推广宣传。

3.应用型课程建设支撑材料

项目组对照验收指标,将反映应用型课程建设成果的相关材料准备齐全。支撑材料可分为课程建设基本材料(教学大纲、教案、课件、考核资料等)和课程建设标志性成果材料(出版的应用型教材、教研成果、教学奖励、学生竞赛获奖情况等)

4.结项汇总表

各学院汇总各项结项材料,填写《许昌学院第二批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》(见附件5)

(二)提交要求

1.此次结项工作使用“许昌学院教学项目管理平台”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,平台网址为http://xcu.zlgc2.chaoxing.com/(操作说明见附件6)。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12日(周)前将各项结项材料上传至管理平台,申报书要经学院审核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。

2.在建应用型课程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者,需提交应用型课程建设总结报告(其他材料无需提交),经教务处审核,可直接通过验收。

3.各相关单位要对结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,于2021年9月13日(周一)前将结项申报书及结项汇总表纸质材料(一式一份)报送至教务处课程建设科(办公楼222室),电子版(WORD版)发送至邮箱53509781@qq.com。

、其他要求

1.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对于加快我校应用型课程体系建设,提升教师课程改革与设计能力和水平,全面提高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。请各单位和项目组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切实做好本次结验收工作。

2.课程验收后,学校将组织开展应用型课程建设工作坊或观摩分享课,加强推广应用,扎实推进应用型课程内涵建设。

联系人:白老师,联系电话:2968597

附件1.第二批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名单

附件2.许昌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验收指标

附件3.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

附件4.应用型课程建设总结报告格式要求

附件5.第二批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

附件6.教学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

 

教务处

2021年7月26日



材料提交时间:
2021-07-26至2021-09-18
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:
第二批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